关于延长通湖路(光禄坊—衣锦坊)路段交通管制时间的通告
  通湖路(光禄坊—衣锦坊)路段污水管道顶管施工中因地质复杂无法如期完成,为确保交通安全及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交通管制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止,施工沉井路段(通湖路光禄坊口,通湖路衣锦坊口)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除二轮摩托车外),请过往车辆绕道通行,未施工路段允许双向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