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开始登记车身广告 个人不能申请登记发布车身广告
  昨天上午11时,来自福建永辉集团外联部的严先生顺利完成了对42辆运货货车的车身广告登记,永辉成为我市首家进行机动车车身广告登记的企业。昨日是我市机动车车身广告登记第一天,前往我市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和咨询的市民还真不少。
  目前,仍有不少市民对有关登记的事项不太了解。昨日,市工商局商广处有关负责人对“私家车主发布广告如何办理手续”“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个人能不能申请车身广告的发布登记”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时下,“以车养车”现象在福州开始流行,一些私家车主在车上贴几个小广告,一个月就可得到几百元的补贴。对此,市工商局商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个人不能申请车身广告的发布登记。私家车主想在车身发布广告的,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件,通过有广告发布资质的广告公司代理申请登记。
  此外,我市许多私家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而这些外框一般都是车辆经销商在给车主上牌时安装的,上面显示车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这也属于商业广告,车商必须去工商部门进行广告登记或备案,否则车商要挨罚。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身广告发布单位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机动车使用权证明、广告样件、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等证件,受委托发布广告的,还应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手续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授予《户外广告登记许可证》。(摘自福州日报)